试论化妆品质量现状及改进措施
2007-11-09 10:41:19 来源: 显示次数: 编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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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利勤
        化妆品是一种关系到人体健康、安全的生活用品。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,化妆品的品种和数量都有很大幅度的增加。那么,化妆品的质量状况如何呢?近期,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兰州市场的化妆品(洗发液、护发素、洗面奶、润肤露、雪花膏)进行了抽样检验,共抽查了213个经销企业的230组样品,产品涉及广东、江苏、浙江、河南、北京、天津、海南、上海等省市的210 多个生产企业。经检验,产品合格率为94.3%",标签合格率为94%。其中,洗发液合格率为92.7%;洗面奶合格率95.8%;润肤露、雪花膏合格率为96%。检验结果表明,兰州市场的化妆品质量较为稳定,产品合格率较高。但同时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。
        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
1、洗发液有效物不符合标准
        有效物是洗发液的主要指标,其作用在于去污,使头发柔润,易于梳理。此项指标的高低,直接影响洗发液的使用效果。标准QB/T1974-1994规定,洗发液中有效物的含量应大于等于10%),而实际抽查中不合格产品有效物含量竟低于标准1倍。
        造成有效物不符合标准的原因,笔者认为,首先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忽视了对
原料的检测。众所周知,化妆品的生产过程绝大多数是物理加工,有的
原料的特性直接在成品中表现出来。因而,如果
原料存在质量问题的话,就会明显影响到成品的质量。其次是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,有意使用质次价低的原材料或减少原材料的投入量。还有一些家庭作坊式的企业,生产设备简陋,又无检测手段,产品质量根本得不到保证。
2、微生物指标(细菌总数、粪大肠菌群)超标
        微生物指标是化妆品重要的卫生指标。化妆品卫生标准GB/7916-1987 规定,每克成人用护肤类化妆品细菌总数应小于等于1000个,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;每克儿童用化妆品细菌总数应小于等于500个。本次抽查中,有5个产品细菌总数超过标准要求的4倍,有1个产品检出粪大肠菌群。消费者如果使用了此类产品,不但起不到护肤的作用,反而会对皮肤造成伤害,特别是在皮肤破损的情况下使用,将会引起感染,甚至造成严重后果。
        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的原因,一是防腐剂选择不当;二是生产环境卫生状况及工艺过程、贮运环节不合规范;三是操作人员无菌
操作观念不强,操作器具及人员清洗、消毒不彻底;四是贮运及销售过程不符合卫生规定。
3、甲醇含量超标
        甲醇含量是关系到人体健康的重要指标,长期使用甲醇含量超标的化妆品,甲醇就会渗入皮肤,对皮肤造成损伤。化妆品卫生标准GB/7916-1987规定,甲醇含量不得超过0.2%。而抽查中有一组样品甲醇含量的检验结果为0.5%,是标准要求的2.5倍。
化妆品中的甲醇之所以超标,主要是由于
原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。如乙醇、香料中的甲醇超标,就会导致化妆品成品中甲醇含量超标。
4、标签不符合要求
       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化妆品标签必须标注产品名称、制造者名称和地址、净含量(净容量)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(或限用日期)、产品标准、生产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等内容。但抽查中发现,标签标注中存在下列问题:无制造者名称、地址或名称地址不详;无产品标准,甚至乱用标准或执行作废标准;无生产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;进口产品无中文标识或中文
标识不全。
        造成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原因,一是生产企业人员素质低,不懂标准;二是有些产品是通过不正规渠道购进的走私产品;三是有些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。
        改进质量的几点意见
        笔者认为,生产企业应认真学习《产品质量法》和GB5296.3-1995《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》等相关标准的规定,提高质量意识;要规范进货渠道,重视
原料的检测与控制,杜绝因
原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不合格的现象发生;要提高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、操作人员的素质,加强环境和人员的卫生消毒,对检查出的不合格产品,及时调整配方,改进工艺,以确保产品质量。
        另外,经销企业在流通领域要严把进货质量关,销售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。与此同时,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化妆品的检查指导,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,坚决取缔手工式作坊,查清标签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源头,断绝走私渠道,打击取缔假冒窝点;对多次检验质量稳定合格的优质化妆品应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其知名度,让消费者放心使用。
        只有生产企业、经销企业和质监部门协力合作,才能提高化妆品的质量,净化化妆品市场,从而惠及广大消费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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